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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的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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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年01月21日
  • 来源:法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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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债务, 是指夫妻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例如: 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 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一方未经同意, 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 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夫或妻在婚前的债务(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欠的债务; 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也属夫妻个人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应当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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