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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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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年03月26日
  • 来源: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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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产,支付了首付款,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根据产权登记人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权属认定和处理原则:
     
    第一种,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之规定,可以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产权人登记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种,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要给予另一方法定补偿;
     
    第三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综合考虑出资情况。
     
    须注意的是:
     
    房屋产权的归属和分割原则受到购房时间、出资情况、贷款情况、权属登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具体个案中需要结合在案证据和具体案情进行具体分析,最终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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