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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当离婚遇到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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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年10月24日
  • 来源: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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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当离婚遇到冷静期
    (图片来自网络)

    在我国,原先对离婚的限制比较少,登记离婚也比较方便,但是《民法典》施行后,从申请登记离婚到领取离婚证之间将会长达30到60天。

    根据《民法典》对离婚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便符合离婚条件,暂时也不会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并不会立刻解除。这和之前不再一样了。

    接下来会存在一个离婚冷静期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0天冷静期届满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就解除了呢?不是。

    如果此时还想离婚,夫妻双方还需要做一件事: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之内,亲自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没有去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的效果。

    所以,第一次是去申请离婚登记,第二次是在指定的限期内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少了任何一次申请或者没有在指定期限内第二次申请,婚姻关系都不会解除。

    这就有可能会出现,第一次虽然双方都自愿去申请离婚登记了,但是接下来反悔、撤回了申请,或者出现被视为撤回申请的情形,60天后婚没有离成。

    婚姻是人生大事,法律规定了冷静期,那就冷静一下,再做最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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