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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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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1年02月16日
  • 来源:许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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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和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这笔赔偿金或补偿金是给身体受伤一方的抚慰和治疗的专门费用,赔偿对象和条件有特定的指向性,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因此该笔费用专属于身体受伤的一方,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的归属另外进行了约定,则按照约定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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