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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
作者:信望爱法律 文章来源:信望爱法律 点击数 265 更新时间:2009/10/12 17:04:4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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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382条以及第93条的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 准国家工作人中。这里包括三种类型: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贪污罪主体须同时具有二个基本特征: (1)贪污罪主体所属单位的性质必须是国家或国有的,或者是国家机关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由上述国家(或国有)单位委托或派出的人员。 (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不包括从事劳务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