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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
作者:法学教程  文章来源:法学教程  点击数 61  更新时间:2011/1/15 20:45:44  文章录入:admin

      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4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