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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妇女如何面对家庭暴力?
作者:  文章来源:许霞律师  点击数 2826  更新时间:2013/5/6 11:51:38  文章录入:信望爱法律



 

    本文发表于中国基督教杂志《天风》2013年第10期


    家庭暴力是国际领域普遍关注的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1]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2] 在家庭暴力中,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最为普遍、最为严重。据有关部门的权威调查,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在29.7%到35.7%之间(不包括调查暗数),其中90%以上的受害人是女性。[3]

    家庭暴力的特征

    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中,暴力场所具有隐蔽性,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例以及被普遍认可的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在行为方式上,家庭暴力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威胁、逼迫,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这与一般的家庭纠纷、夫妻纠纷是完全不一样的。研究发现,家庭暴力的发生,与原生家庭、社会和文化环境、以及双方的体力对比有关,与暴力关系中双方的年龄、学历、职业、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居住区域和民族等,均无必然联系。

    家庭暴力的危害

    毋庸置疑,家庭暴力产生很大的危害:
    第一,对受害人来说,可能导致其忍气吞声、悲观抑郁,整天提心吊胆、神经高度紧张、恐惧焦虑,优柔寡断以至无法走出暴力关系,或者愤怒、绝望、缺乏自信、工作学习效率下降,有的最终会以自杀或者杀害加害人告终。
    第二,对家庭暴力中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会在心理健康、学习和行为三个方面出现障碍,比如,学习注意力难以集中,恐惧、缺少关爱,自信心、自尊心受打击、胆小怕事,难以信任他人,也或者反而会蛮横无理、欺侮弱小、人际关系不良,还有可能在成年后出现反社会暴力倾向。更严重的后果是,根据联合国秘书长2006年《关于侵害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的深入研究》,50%-70%的成年加害人是在暴力家庭中长大的,他们从小目睹父母之间的暴力行为,误以为家庭暴力是正常现象,并在不知不觉中学会用拳头解决问题。显然,这在自己成年后组建的家庭中也将产生恶性循环。
    第三,对社会来说,受害人需要频频因家庭暴力就医,其情绪不良,工作学习受影响,受害人或者被殴打致残、致死,或者自杀、杀死加害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秩序都付出极大的代价。

   
禁止家庭暴力原则

    毫无疑问,家庭暴力是应当被禁止的。禁止家庭暴力,是我国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相关文件对各国政府提出的要求,也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规定。我国各省市先后颁布的几十个地方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也对家庭暴力作了禁止性规定。
    《圣经》同样不赞成家庭暴力。以弗所书5:28-29节说:“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彼得前书3:7节说:“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圣经教导丈夫应当顾惜疼爱自己的妻子,丈夫没有权利伤害妻子的身体,反要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一样。基督徒的身体是圣灵的殿,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基督徒里头的(林前6:19-20)。神试炼人,但是神不试探人,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实施暴力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基督徒妇女不能单纯的认为家庭暴力是神要让她背负的十字架,而任由其身体和精神受伤害,以至于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无法敬拜服侍神。

   
基督徒妇女之应对

    1.了解施暴人的心理

    基督徒妇女要了解家庭中对自己施暴之人的原因是哪些,比如在夫妻之间,如果对方是因为爱产生过度的嫉妒而侮辱、谩骂、殴打的,可以多多沟通,增强彼此间的信任,为其在这方面多多代祷;如果对方是因为不自信、没有安全感,需要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而借助于暴力手段让自己顺从,可以考虑多发现对方身上的优点,多说鼓励对方的话,在言辞之间不要让对方误以为是在藐视他。圣经上说:“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 (箴15:1)又说:“柔和的舌头能折断骨头。” (箴25:15)面对一个会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要注意对其所说的言语,不要故意触动其怒气。“你们的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好像用盐调和,就可知道该怎样回答各人。”(西4:6)
    有些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后,因为没有得到有效干预,发现在家里打人能达到目的却不用受到惩罚,会一再施暴,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对于这种情形,要及时寻求有效的救助,给加害人以震慑,以避免下一次家庭暴力轻易的发生。

   
2.当家庭暴力发生时

    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基督徒妇女和中国其他妇女一样,可以寻求以下救助:(1)报警,拨打110。在我国,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公安机关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后,应当及时依法组织对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施暴者将被批评、训诫、教育、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如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2)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等提出请求,得到劝阻、制止和调解。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居(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代会等组织,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要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3)可以提起自诉或者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基督徒妇女还有一个可行的方法,就是寻求教会的代祷,甚至可以作为首个选项。当身体受到伤害时,要及时就医。举报家庭暴力是对施暴者的一个警告,基督徒妇女不要任凭施暴人不断伤害、变本加厉,而是让施暴人有机会得到教育辅导、行为矫治、受害人自身也需要进行心理疏导,必要时医疗卫生专业机构提供心理治疗,以避免家庭暴力事件的再次发生,帮助家庭成员尽快恢复身心健康。这样解决问题的方法是积极向上的,反之,隐藏、忍耐家庭暴力,则很可能会让家庭暴力升级,让一件恶事在黑暗中继续扩大。《合神心意的家庭》一书中指出要“向家庭暴力说不!”作者在几十年服侍弟兄姊妹的家庭的过程中,目睹了很多痛苦的经历。他发现,逃避、隐瞒、忍耐无法解决问题,必须要面对问题。靠着神的恩典,一样一样地来对付。受害的姊妹们需要寻求帮助,保护好自己,不要任由自己的身体和精神一再地被伤害。

   
3.面对“分手暴力”

    有一种家庭暴力叫“分手暴力”,引发家庭暴力的内在动机是加害人内心深处控制受害人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这种欲望不仅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反而会因为受害人提出离婚请求受到刺激而增强,这种现象在夫妻分居或者离婚后相当普遍。在我国,“分手暴力”也在迅速增加。加害人往往有体力上的优势,基督徒妇女对此要多多留心,祈求神保守自己脱离凶恶,不要任由自己孤单地陷入其中。

   
4.脱离家庭暴力之后

    对于已经脱离了家庭暴力环境的姊妹,身体和心灵曾经受过创伤,学会在主耶稣基督里,以一颗爱和饶恕的心,饶恕曾对自己施暴的人,因为爱是不计算人的恶。学习信任那位不惜将独生爱子赐给我们的天父,建立主里弟兄姊妹间的团契关系,被主使用,在余生的光阴中敬拜侍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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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经提醒】

    以弗所书5:28-29 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
    彼得前书3:7 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
    哥林多前书6:19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箴言15:1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
    箴言25:15 恒常忍耐可以劝动君王,柔和的舌头能折断骨头。
    歌罗西书4:6 你们的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好像用盐调和,就可知道该怎样回答各人。
   

 



[1]全国妇联、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印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妇字〔2008〕28号)第一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第一条
[3]《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