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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车国籍等是否应作为择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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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年02月16日
  • 来源:海淀基督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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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父母认为选择基督徒作为伴侣也应该要有条件的,那么应该以什么条件来寻找伴侣才符合神的心意呢?另外,房子、工作、薪资、身高、长相、年龄、籍贯、国籍……这些条件是否应该考虑呢?

       
    答:不是完全不考虑,但是要注意以个人品格为首要考虑条件。有的人考虑找个家里有大房子的配偶,或者他(她)父亲是高官,我就选择这个人,又或者希望嫁个外国人可以移民等等,这些都是非常不讨神喜悦的。问题中的这些条件不是不考虑,但是要放在次要地位考虑,最主要的是考虑对方的信心、与基督的关系如何,双方的生命是否有共同的异象。耶稣说:“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3)”你所需要的其他的东西,神会赐给你,但是要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神将这些美好的东西加给你,是按照量给你的度、按照他的心意给你,就好像父亲根据孩子身体的发育情况决定给孩子补什么营养一样,孩子喜欢吃巧克力、牛奶糖等,这些零食是孩子喜欢的,但未必对身体有好处。上帝愿意我们把自己交托给他,他来帮助我们,交托的生活是非常美好的生活,也是信心的生活。

    (袁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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