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首付款购买房产,夫妻没有进行还贷,全部由该父母进行还贷的,根据产权登记人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房产归属和分割原则:
第一种,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为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处理,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的,考察为什么要登记在对方名下,如果是赠与,因为已经进行产权登记,为对方个人财产,归对方个人所有,如果不是赠与,为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第三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处理时原则上平均分割,综合考虑出资情况。
房屋产权的归属和分割原则受到购房时间、出资情况、贷款情况、权属登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具体个案中需要结合在案证据和具体案情依法予以处理。
第一种,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为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处理,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的,考察为什么要登记在对方名下,如果是赠与,因为已经进行产权登记,为对方个人财产,归对方个人所有,如果不是赠与,为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第三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处理时原则上平均分割,综合考虑出资情况。
房屋产权的归属和分割原则受到购房时间、出资情况、贷款情况、权属登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具体个案中需要结合在案证据和具体案情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