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双方父母都出资购买房产,无贷款,根据产权登记人的不同有不同的分割原则:
第一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第二种,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处理,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产权的归属和分割原则受到购房时间、出资情况、贷款情况、权属登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具体个案中需要结合在案证据和具体案情依法予以处理。
第一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第二种,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处理,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产权的归属和分割原则受到购房时间、出资情况、贷款情况、权属登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具体个案中需要结合在案证据和具体案情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