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也就是说认为案件需要继续往下进行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期限最长37天。
被拘留后怎么办呢?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其监护人、近亲属也有权代为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