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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人双眼可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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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年08月29日
  •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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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挖人双眼可涉嫌故意伤害罪
     


        山西临汾汾西县六岁男孩在8月24日被人残忍地挖去双眼,经医院确认已永久失明。

       
    《刑法》第234条之一第二款规定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侵犯他人的健康权利。刑法上所谓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破坏他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以致健康受伤害。例如,砍掉手指、割掉耳朵、刺破肝脏,本案中的挖去双眼等;二是虽然不破坏身体组织的完整性,但使身体某一器官技能受到损害或者丧失,例如视力、听力降低或丧失等。

       
    《刑法》第234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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