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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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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年01月27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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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存的主体,又称提存的当事人,包括提存人、债权人(提存受领人)和提存部门。提存人,是指为履行给付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提存部门申请提存的人,是提存之债的债务人。因为提存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需要提存人在提存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此时所为的提存意思表示须真实。提存受领人,是指提存之债的债权人。提存部门,按我国提存公证规则规定为公证处,但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加工承揽中,债权人所在地的银行可办理提存事务。许多人主张,法院应为提存部门,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债务人申请提存,尤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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