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爱法律——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法律咨询   手机:13436438082 许律师简介
信望爱法律
您现在的位置:信望爱法律咨询网 >> 刑事犯罪 >> 刑事普法 >> 浏览文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终止审理
  • 浏览数:
  • 日期:2011年01月17日
  • 来源:法学教程
  • 【字体:
  •       终止审理,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定的情形而使案件失去继续审理的必要性,人民法院裁定对案件结束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终止审理的情形主要是:
          (1)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 经特赦令赦免的;
          (3) 被告人死亡的;
          (4)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判,人民法院以撤诉结案的;
          (5)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7) 自诉人死亡而没有法定人员行使追诉权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