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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赠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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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年01月20日
  • 来源:法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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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赠与赠予都是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的行为, 但两者的性质不同, 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 .遗赠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赠予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遗赠只需要有遗赠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 而赠予不仅要有赠予人赠予的意思表示, 还要有受遗赠人接受赠予的意思表示, 只有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才能成立赠予。

          2 .遗赠采取遗嘱的方式, 赠予采取合同方式。遗赠与赠予分别由继承法、合同法调整。

          3 .赠予是不要式行为, 法律并不要求必须采用何种形式; 而遗赠为要式行为, 必须以遗嘱的方式作成。

          4 .遗赠是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死后行为, 而赠予是生前行为。遗赠在合法成立后, 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而是在出现遗赠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后生效。赠予则是在赠予人死亡之前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 赠予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后, 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自成立之日起便生效, 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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