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爱法律——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法律咨询   手机:13436438082 许律师简介
信望爱法律
您现在的位置:信望爱法律咨询网 >> 婚姻家庭 >> 重婚 >> 浏览文章
基层组织可申请宣告重婚的婚姻无效
  • 浏览数:
  • 日期:2010年09月15日
  • 来源:信望爱法律整理
  • 【字体: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

        可见对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无效的利害关系人限定在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所谓“基层组织”,是指婚姻当事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有关的国家机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