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一个朋友发生工伤,总公司在北京,但是工作地点是在外省的一家分公司,请问到哪里去申请仲裁?
【律师回复】: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起诉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由此可见,除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外,法律和司法解释赋予了当事人一定的选择权。先行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的当事人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自由选择,可以从赔偿标准的高低、解决争议的方便程度等方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