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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权和企业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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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年01月27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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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名称权是指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对其名称享有的权利。名称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权属性的权利,其主要内容是相关主体依法使用其名称并制止他人使用或者损害其名称的权利。
      由于我国的民事主体除了自然人外,还包括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而法人又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以及社会团体法人,因此,这些自然人以外的民事主体都依法享有名称权。
      从主体的角度,我们可以将名称权分为厂商名称权和其他主体的名称权。前者是指经营性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名称权。经营性民事主体是指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属于主要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民事主体,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以及社会团体法人一般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属于非经营性民事主体。知识产权法所研究和讨论的名称权,主要是经营性主体的名称权,即厂商名称权,因为这种名称权除了具有人身权的性质外,还具有较强的财产权的属性。
      理论界又将厂商名称权称为企业名称权。严格地讲,厂商名称权的外延广于企业名称权。在我国,除了企业法人(包括三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企业”外,个体工商户也属于厂商的范围。《民法通则》第99条也明确赋予了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权。我国关于厂商登记注册方面的行政法规包括《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但是,对于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无论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还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都统一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其名称权的保护也统一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
      此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30条规定,在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开办的经营单位的名称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因此,尽管从字面上看,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但是,对于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的登记管理及其名称权的保护,也参照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因此,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权的保护也参照适用企业名称权的保护。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将企业名称权称为企业名称专用权。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0603]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第十条 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企业开业、变更名称、注销,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其他单位不得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0722]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三十条 在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开办的经营单位的名称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修改)[20040614]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第四十五条 以下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名称,参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本办法办理:
      (一)企业集团的名称,其构成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字样;
      (二)其他按规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组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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