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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下降减发工资属于克扣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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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年10月11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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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挂钩,单位经济效益下浮,用人单位不得不减发工资时,属于依法减发工资的情况。但是,要注意,减发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除此以外,以下这些情况下的减发工资也不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法条链接】《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
      三、《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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