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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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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年10月11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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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支付劳动者报酬,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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