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爱法律——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法律咨询   手机:13436438082 许律师简介
信望爱法律
您现在的位置:信望爱法律咨询网 >> 刑事犯罪 >> 法院裁判 >> 浏览文章
央视大火与销售伪劣产品罪
  • 浏览数:
  • 日期:2012年03月07日
  • 来源:信望爱法律网
  • 【字体:
  • 央视大火与销售伪劣产品罪

     

        2012年3月6日,央视大火系列案中唐珠创、谷显树和李书志销售伪劣产品案,因破格轻判未被核准,被最高院发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案情回放】

        2009年2月9日晚21时许,在建的央视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大火持续六小时,火灾由烟花引起。在救援过程中消防队员张建勇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起火楼外墙施工方中山盛兴公司副总经理唐珠创、项目部执行经理谷显树和质检员李书志,因销售以次充好的挤塑板,金额达到100余万元,造成建筑外墙迅速燃烧,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唐珠创、谷显树和李书志作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终审判处2年半至4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今年1月9日,李书志2年半的刑期已满,原本应予释放的他被告知案件已被发回重审,仍需继续羁押。

        【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法院认定犯罪金额已达100余万元,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审判决指出本案虽然不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因为案件的特殊性,所以依法减轻处罚,但是最终最高院未核准,发回北京市二中院重新审理。

     

    ——————————

    参考资料:

    1、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3192434.htm(2012.3.7)
    2、北大法律信息网:央视大火系列案今日重审 记者旁听要求遭拒 http://www.chinalawinfo.com/fzdt/NewsContent.aspx?ID=33139(2012.3.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