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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亡或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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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年05月06日
  • 来源:许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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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下列亲属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有负担能力的兄、姐。
        同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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