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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必要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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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年05月07日
  • 来源: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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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内法律咨询】

        我是一个基督徒姊妹,我丈夫不信主,他在外面有第三者,我们都想要离婚。我们有一个不到10岁的儿子,基本都是由爷爷奶奶带,丈夫不管。我有稳定收入,如果离婚我想要抚养孩子,让孩子跟我。但是我的一个亲戚说,不要让孩子跟我,养大了还是男方的后代,我到底该怎么做呢?


    【律师回复】

        姊妹您好,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这是神的祝福和恩典,既是产业,就要认真管理、勇于承担责任。神是眷顾孤儿寡母的神。而且,因为您先生有外遇,对孩子不尽抚养责任,对孩子来说,以后既没有母亲常在身边,又没有父亲亲自照管,谁去在他成长的过程中常常与他交心沟通呢?而且您是基督徒,在孩子年幼的时候将他带到上帝面前,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离。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处理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结合父母双方的收入等具体情况判决。不管孩子由谁抚养,一方虽然不抚养孩子,仍然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我有必要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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