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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罗马书1:16

浏览数: 日期:2012年02月21日 来源:信望爱法律网  【字体: 】  

见证
罗1: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从人的角度来说,可能有些事情会让这个知识渊博的学者(保罗)以福音为耻。毕竟,这福音关于耶稣被当作一个普通罪犯被钉于十字架,到处都有反对耶稣教导的声音,而且大体来看,耶稣的跟从者是由最普通的、卑微的和遭鄙视的人组成的。

    然而,这个就读于著名学府且在最有才华的老师门下的大数人保罗只有一个担忧:他的生活永远不能成为福音的耻辱。他自己也从不以福音为耻!为什么?从积极的一面说,为什么保罗以基督的福音为荣呢?因为这位活神的能力通过福音将拯救带给所有相信他的人。

    “福音”是什么意思呢?简单地说,就是“好消息”,关于“神的儿子”的好消息。它是关乎基督的荣耀与神的恩典的福音,是关乎你个人的救恩与和平的福音,在圣经最后一卷书中它被称为“永远的福音(启14:6)”。

    在罗马书1:15节中使徒保罗说:“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有些较新的翻译为“尽我所一切所能的,我迫切地要将福音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

    现在,让我们回头仔细想想,那是你的内心写照吗?或者你象我一样:时常发现你自己从不迫切渴望与他人分享福音?你是否在某个清晨,当你离开早餐桌的时候,你带着与路人分享基督的一丝渴望呢?关于这,你做了什么吗?

    生你自己的气?怎么办才好呢?对你自己感到羞愧吗?可那会有什么帮助呢?我告诉你有些事情可能帮助到你。为什么不来到主跟前对主说说整件事情呢?他会明白的。告诉他你灵里的冷淡、缺乏传福音的热情,然后大胆地进前一步,求神在你心里动工、赐给你火热的灵,告诉他你并不期望一夜之间就得到改变,但求神耐心地、深入地在你生命中开始不断建造传福音的火热与渴慕之心,然后你就能做到了。

    他将很乐意帮助你,他的意念高过你的意念,你可以完全仰赖他。不久这种普世的好消息将会在你生命中位于当有的首位。


    本文摘自:[美]Leroy Eims:“Topical Memory System Commentary”,译者:李梅;校对:Xia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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